冯小刚电影《芳华》的4点硬伤,注定了《芳华》不能成为经典!

电影
逸飞岭伯爵
2017年12月22日 04:34

冯小刚新作《芳华》,客观来说,称得上是一部可看之作。但是作为一名曾经也是那个时代的老兵,却也明显感觉到电影中的几处牵强情节,也可成称之为硬伤吧,稍有遗憾和不解。

何小萍入伍

在那个年代,当兵是需要经过严格的政审的,无论你身体条件再好,个人再优秀,政审不过关,也不可能穿上军装。

而何小萍的父亲属于“有问题的人”,在那个时代,何小萍是不可能入伍的,尤其是女兵。

而《芳华》电影中,仅仅凭借刘峰说“把你父亲的名字填写成了你的继父的名字,你千万不要乱说”,显然牵强,这点小伎俩瞒不住部队,部队不敢要这样的女兵,刘峰再是好人,也不可能这样做。他是好人,但首先他是军人,军人就得对组织诚实。

女兵们排挤何小萍

《芳华》原作者严歌苓和导演冯小刚都是曾经的军人,二人的共同之处也在于都曾经在部队文工团当兵。我不理解《芳华》要告诉我们什么?何小萍的战友们为什么要对她搜身?仅仅是她偷偷的拿了战友的军装去照相?还是因为那个海绵内衣?但是不管为什么,我认为《芳华》这样的描写是亵渎了“战友”这两个字。

没当过兵的人不会理解战友是什么意义,但是严歌苓和冯小刚是当过兵的,难道你们的军营生涯就是如此黑暗?那个时代的确是人性被扭曲的时代,但是战友情却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刘峰被下放连队

实在看不出丁丁有什么必要举报刘峰?难道只因为要把刘峰打造成一个悲剧英雄吗?部队是对战士谈恋爱有规定,但是刘峰穿的是四个兜的军装,说明刘峰已经提干了,可以谈恋爱的。

我80年考上军校,当时我们就禁止谈恋爱。当时有一对同学不顾禁令,导致女方被学校开除军籍,而那个男同学也选择了爱情,与女生一起离开了学校。

虽然在那个年代受到禁锢,但我想说爱情永远都是美好的。

严歌苓说:“我们那个时候的爱情是被禁锢的,男女之间的触碰也是禁锢的,由禁锢而产生的这种美是真的非常美”。

但是,电影给我们呈现出的美在哪里?

并且,刘峰离开文工团时,竟然只有何小萍一人来送行,那么,在冯小刚和严歌苓眼睛里,是整个文工团没有好人?还是刻意如此?难道冯小刚严歌苓当年文工团的战友们就给了他们如此印象?

刘峰大街上讨生活

刘峰参加战争时,已经是副连级,即便伤残了,不再适合服役,也应该按照国家规定,做转业安排,绝不会像电影中描写的那样,大街上讨生活。

197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服役条例》第三十三条 因战、因公致残的干部,应受到社会的尊敬,享受国家的优待。第三十四条 根据军队和国家建设的需要,每年有一定数量的干部退出现役。退出现役的干部,应纳入国家计划,由政府妥善安置。第三十六条 军队干部退出现役主要是转业地方,由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的具体条件,参照他们原来在军队中所担任的职务,分配适当工作。对专业、技术干部要发挥其专业特长。一九五四年一月一日以后入伍的干部,按地方同等级别工资待遇;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入伍的干部,按军队级别工资标准待遇。

根据政策,刘峰的待遇可能会低于部队,但仍然会高于地方,我有战友就是86年转业的,在部队时,工资120元,转业地方后,按照22级副连职标准来套地方等级,工资是76元,要知道当时的76元已经是地方上普通工人的一倍还要多!并且,对于有专长的干部还要发挥特长,刘峰转业到地方,也会进入地方歌舞团、剧团工作,怎么会大街上讨生活呢?

艺术来源于生活,但是必须符合生活。你不能任意升华。

《芳华》最后,萧穗子告诉我们:“我不禁想到,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虽然他们谈笑如故,可还是不难看出岁月给每个人带来的改变。倒是刘峰和小萍显得更为知足,话虽不多,却待人温和。原谅我不愿让你们看到我们老去的样子,就让荧幕,留住我们芬芳的年华吧。 ”

可是,我们只看到了战争的残酷、人性的丑恶、爱情的卑贱、尊严的丧失、好人并不美好的结局!难道这就是我们曾经的《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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