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很喜欢音乐,很想要组乐队。”
在阿平第五次苦苦哀求我之后,我终于决定让他试试看。
他叫阿平,人如其名,平淡无奇,是那种把他扔到人群中五秒后就会被忘记的人。
每年协会招新之后,交际花与自来熟们都能很快找到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在小组织里鬼混,也会有一些人混了一个学期还不完全认识自己同部门的人。
阿平当然属于后者。
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话很少,一种是像远夏这样懒得讲话的,另一种是像阿平这样的自卑小男生。
这个年纪的男生会自卑的理由其实都差不多:成绩吊车尾,存在感为零,相貌一般般,钱包空荡荡。
而这些,阿平全都占了个遍。
跟我对话的时候,阿平永远不敢直视我的眼睛,不是盯着自己发黑跑鞋上的破洞,就是飘忽不定小心翼翼地注意旁边有没有熟人经过,扭扭捏捏地玩弄着手指。
“你能不能认真听我讲话啊?”我实在受不了,吼了他一句。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师兄对不起。”阿平像复读机一样对我连说了四句对不起,就差憋出几滴眼泪来跟我道歉了。
不过舞台果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自从他们乐队走上轨道之后,活跃于各个场合的大小演出,原本一副矬样的阿平,也渐渐被镁光灯照得有模有样。
直到前阵子,我无意间听说他们的演出水平变得越来越烂。
他们乐队的鼓手来找我诉苦,说阿平最近都不愿意来排练了。
原来是阿平最近新交了女朋友,而且那是他人生中第一个小迷妹。跟她比起来,排练似乎成了一件可有可无的事情。阿平甚至在上台的前一天晚上还和小迷妹去开了房,然后第二天拖着软绵绵的身体上台演出。
一开始我很生气,带着一肚子火吼着质问他,没想到他却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把手搭在我肩膀上跟我说:“师兄,你不觉得排练很毁一首歌吗,一首喜欢的歌被重复唱几十次,真的会没感觉耶,再好的歌,唱多也会腻的。我还是比较喜欢那种在上台表演的感觉。”
原本准备好的长篇大论像被堵在喉咙那样再也说不出来,过了好久,我才憋出一句:“好吧,你喜欢就好。”
其实这不是我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虽然他们口口声声说喜欢某样事物,但当他们找到新的寄托时,又觉得原来的事物也不过如此,这让我不得不思考:他们口口声声说的“喜欢”,真的是喜欢吗?
辛苦排练,挥汗如雨,弹吉他弹到手指都是茧,阿平好不容易得到机会展现自己,却在不久之后亲手将之前的所有努力毁掉。让我意识到,其实阿平喜欢的根本就不是音乐,只是因为长期的自卑心理而对存在感有一种极大的渴望。
所以当他有了光环,有了小迷妹,受到了关注,甚至是有了爱他的人,舞台为他所带来的吸引力与虚荣感自然被掩盖掉。
我想起大鹏前阵子疯狂地追求我班里的一个女生,我也是因此才与他相识。
安妮是系里公认的女神,追求安妮的男生有很多,多到什么程度呢,我站在天台随便往楼下扔个纸团就能砸中一个向安妮表白过的男生。
但像大鹏这么猛的,我还是第一次见。
嘘寒问暖送早餐这种标配追求套餐就不说了,一般人能想到的追求方式,大鹏都用上了。
让我觉得心生敬佩的是,为了安妮,大鹏连我都勾搭上了,我明明跟安妮一学期可能连十句话都说不到。
不久之后,大鹏果然以一种胜利者的姿态站在我面前,搂着安妮的小肩膀,眼睛里满是神气,像狩猎后满载而归的猎人。
但好景不长,大鹏开始频频向我诉苦,他告诉我,和安妮在一起一点也不开心,安妮总是带着一身的公主病,还作得不行。
“算了吧,”我直接对大鹏说,“你与其说自己喜欢安妮,不如说你只是喜欢把安妮追到手的感觉吧,对吗?”
大鹏不发一语,连喝了三杯酒,然后开始疯狂地抓自己的头发,挠着自己的头皮,我没想到自己会被这样晾在一边,所以显得异常尴尬。
一场漫长沉默之后,大鹏突然发出了呜呜咽咽的声音,口齿不清地对我说:“我也不想的。”
神气的猎人早就死了,现在的他好像一条狗。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再也没有办法好好跟一个人在一起,当一个女生被我追到手之后,我马上就会变得厌倦,觉得对方身上尽是缺点,于是很快分手,分手之后又投入下一段追逐之中,其实我好累,我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大学四年,大鹏追到了数不清的美少女,学校的很多男生对大鹏是又羡慕又嫉妒。
但此时此刻我却真心觉得,他才是最孤独的人,可怜得不得了。
人们总说,现在的“喜欢”变得越来越随便,越来越泛滥,越来越廉价了。
我想大概是因为太多人混淆了欲望与喜欢,他们把“需要”当成“喜欢”,所以动不动就把“喜欢”挂在嘴上。
阿平需要的是“存在感”,他却将它投射到组乐队这件事上。大鹏需要的是“征服欲”,他却以为自己又找到了真爱。
尽管它们看起来非常相似,但本质上是相反的两件东西。
“需要”是得到,而“喜欢”是付出。
很多时候我们觉得自己很喜欢某种事物,但其实我们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只有当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出现时,才能够发现原来当初让自己口口声声说着“喜欢”的东西,其实也不过如此。
而我们并不知觉,所以浪费了太多的精力在“骑驴找马”这件事情上。
那晚大鹏在道别的时候问我:“那我该怎么办才能够真正的喜欢上一个人?”
我说不出话,因为我深知,找到自己真正想要的、真正喜欢的东西,实在太不容易。
不过今天看到一个句子,倒是可以在这里引用一下。《破碎故事之心》的作者塞林格是这么形容“爱”的:
“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许真是这样,莱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
或许“喜欢”这件事情也是如此,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