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故事的开头并无新奇,平淡的如白开水,让你甚至想不起来它最初的味道。
她遇到他,便如此。
因为上下班,59路是她每天必坐的公车。第一次见到,他安静地坐在倒数第二排的靠窗位置,穿着简单的黑白相间的T恤,耳朵里插着耳机,头微靠在车窗上呈半睡着状态。没错,他到底还是落进她的眼睛里,但也只是看了一眼而已,下了公车,那一天再也没有想起他。
第二次相遇已经是几个月之后,她和朋友去书城买书,书架间游走,不经意间,有个背着吉他的身影从身边闪过,她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再看一眼,追着他走到音乐类目的书架旁停下,觉得很眼熟,却想不起在哪里见过。她在脑子里盘旋好久,依然塞着耳机,侧脸自带暖光,穿着浅蓝色牛仔外套,在走出书城的大门口终于想起来了,他是坐在59路倒数第二排的男生。
不知出于什么心理,隔天周日,不用上班,她依然起早坐上了59路公车,一无所获。往后很长一段时间,每天在她上车后都会首先环顾整个车厢,尤其是倒数第二排,渐渐的,记忆模糊。
日子就这样风平浪静地翻着页,平淡如水地慢着走。终有一天让她相信了缘分这件事。
周末晚上,她和一个小姐妹约在了一个小酒馆见面,如今她还在庆幸那天鬼使神差地打扮了一番。灯光有些昏暗,她看见离桌比较远的小舞台上有人在调试着吉他,她只是瞟了一眼,然后开始和小姐妹畅谈,讨论着等下是不是要上去唱两首。还没等她想好唱什么歌,远处已经飘来几乎能让人耳朵怀孕的声音,她下意识地望过去,3秒过后,突然激动得心里千万只小鹿乱撞,为了确认自己没有看走眼,手忙脚乱得扯下小姐妹的眼镜戴上认真看了好久,没错,就是他,那个自带暖光的侧脸还是那么好看。
更让她倾情的是他唱了一首如此不符合本人外形和年龄的歌,邓丽君的《偿还》,用他自己的风格。一个唱邓丽君的男生,她几乎要冲过去了解他,但理智提醒她要镇定要矜持要等待机会。
她和小姐妹默默地坐在角落,眼睛时不时望向不远处的那一桌。几乎等到快要打烊,他和朋友起身要走,她也赶紧买了单,在酒馆门口假装碰到了一起,她鼓足勇气打了声招呼:“嗨,你的歌唱得真好听,想不到你唱邓丽君。”他有些尴尬地笑了,旁边的朋友回应:“是啊,我们老师是邓丽君铁杆粉丝。”“老师?你是老师?”“我是吉他老师。”“啊,不是吧那么巧,我刚买了吉他,还没找到老师教。”她着了魔一样这样回他,然后顺理成章要了他电话。第二天着了魔一样赶紧买了把吉他。
一切水到渠成,人到手了,吉他压箱底了,至今也没有学会。
后来他告诉她,第一次见她是在52路公车上,她低头的温婉很出尘。第二次见她是在书城,她像个小孩偷看了也在偷看她的他。第三次,再次意外遇见,等她一起出门假装偶遇,她却先开了口。
世界上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是的,冥冥中他们早就相识了,再次重逢不早也不晚,而是刚刚好。
他带她去母校,草地上他弹琴她唱歌;去图书馆,各自看自己喜欢的书;去喝咖啡,因为她加糖他也开始加糖。背着她在江边跑,说他可以为她挡风遮雨。他挣了100元钱恨不得给她101元。他不爱说话但喜欢对着她笑。他介绍她给所有的朋友认识,说这是我要一辈子要照顾的人。她喜欢他的全部,爱上了没有理由,喜欢他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喜欢他安静地待在她身旁,喜欢和他一起插着耳机听邓丽君。他说她最懂他,她说他最了解她。
他满足了她对男友的所有幻想,却达不到她母亲对女婿的半点要求。
是啊,差距太大。她家境优越,父母都在政府机关,本人还是名牌大学毕业,有着一份让人艳羡的工作。家里有太多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对象供她选择。而他,家境贫寒,母亲很早就过世,父亲打零工养家,他高中没毕业就出来混社会,自学了些乐器,平时靠教学维持生计,还要供家中弟弟读书。
她心疼他肩上的担子,欣赏他曾走投无路时仍没放弃对生活抱有期许,仰望他不论世界怎样嘈杂他坚持做安静的自己。依赖他对自己无微不至的照顾。
她曾问他,为什么喜欢听邓丽君。他眼神有淡淡的忧郁,手随意拨弄着琴弦,声音很温柔:“我小时候,每天早上醒来都会听见妈妈放着邓丽君的歌,边做家务边跟着哼唱,那时觉得晨光下的妈妈好美。她的歌里没有怨气,即使唱着(证明你一切只是在骗我)。她不给听歌的人情绪染色,不会让忧郁的人更忧郁,绝望的人更绝望。不在情绪的深渊推人一把,慢慢觉得,这是一种道德。”
是啊,他也具备这样的道德,从不会让悲伤打扰别人,只会让你一看见他就觉得世界是美好的。
两人的交往还是历尽艰难险阻。她不惜跟家里闹翻甚至脱离关系,也要和他在一起。可母亲最后以自杀威胁,她被迫妥协了。
他们选择在相逢的小酒馆告别,她送他一串自己穿的手圈,他最后唱了一遍《偿还》。彼此都没有哭,只是悲伤得连拥抱的力气也没有了。
至此以后他换了电话,失去消息,人间蒸发。她偶尔会忍不住找他,可没有任何回音。
三年后,她在父母的安排下嫁给了一位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人。结婚第二天,她收到了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你送我的手圈突然断了,你还好吗?”
她泪流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