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车走在上班的路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不由的加快了行程,快速向公司奔去。到达门口的时候我刻意的看了一下表,心中暗喜,还好没有迟到。最近我们部门换了新的总监,可谓是新官上任,这第一把火就是烧这纪律。当我忙完日常的工作已经是十一点多了,坐在圈椅上闭目养神。一阵清脆的信息声响过,我急忙打开手机,是她,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
那一年我从陕西师范大学毕业。和许多同学一样,趁着年轻留在城市,打拼一片天地。三月,我应聘来到中山一所中学当教师,那年我刚好21岁。怀着一腔热血投入到了教育事业当中去。平时喜欢写作的我经常在报刊上发表一些文字。一天,老校长叫我到办公室对我说,接市局通知要在全市范围内搞一个朗读比赛,你准备一下,代表学校参加。顿时我感到无形的压力,心里暗下决心一定要做到完美。比赛如期开始了,我朗读了林徽因的《人间四月天》那是我在上学的时候最欣赏的一位女诗人,她的诗歌总是让人充满希望和向往。当我话语落地,全场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走在返回学校的路上,我想了很多,虽然我为学校拿了名次。毕竟自己是个外聘的教师,前途还是一片渺茫。突然有人从后面拍了我一下,帅哥!你是哪个学校的。刚才听你的朗读,实在是太美了,有时间教教我呗。我回头一看,只见面前站着一位女孩。她一身白外套牛仔裤,清爽不施脂粉,淡色的眉毛,挺秀的鼻梁,淡红的双唇,海藻般浓密的长发让她有种纯真阳光的气息。顷刻我愣住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嗨,你这人咋这样,没见过女孩子吗?她说。我在想解释已经是语无伦次,这下子脸更红了。她微微一笑说,好了不和你开玩笑了,你朗读的真好。我在向阳小学当老师,以后请多多指教。
一学期真快,马上就放暑假了。身在异乡的我有点想家了。想回家看看,怎奈离家太远只好作罢。随手整理自己的书籍,发现我手边还有小贺借我的一本诗集,都该放假了怎么忘记还给她了,我拿起书快步往向阳小学走去,当我站在她面前的时候,她说,哎呦呦,我的大才子,真是稀客啊,什么香风把你吹到我这里了。我也跟着调侃道,这不是想你想的坐卧不宁嘛,所以就来找你了。她听后感动的说,还好没辜负我一番心意,拿来吧!把书都拿来了怎么不还给我啊。放假了和我一起去爬山吧,反正你我都没事,她说。我不加思索的同意了。终于等到放假了,约定好日子,谁知道天公不作美,那晚下了一场大雨,看着雨越下越大,我接通了她的电话,问她明天还怎么去啊,要不改日吧!谁知这妮子放了狠话,就是天上下刀子也要去,不就是下点雨吗!你怕啥。不知道那是谁还信誓旦旦的给我朗读《雨中登泰山》的文章来。我是被那种氛围迷惑,才会跟你一起雨中爬山发神经了,电话那边传来银铃般的笑声。放下电话我沉思了,能在异乡认识这么一个知书达理的姑娘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第二天天蒙蒙亮我们就出发了,淅淅沥沥的小雨透过车窗,别有一番风景。我们来到一片竹林边,我感叹道长这么大,却从未见过长得如此繁密的竹林,只见一片如壁玉石般的莹绿,这一片巨大的竹林,若要从空中俯视它们,那就像一块玉壁镶在了这养育了无数中华儿女的土地之上。喂,别顾着自己走,拉人家一把嘛。我回头看她那狼狈相我禁不住的笑了,你还笑,看我怎么收拾你。顺手拿过一截竹子,往我身上就拍。我顺势夺过她手中的竹子,把她拥入怀中,紧紧的。顿时空气都凝固了。
“你知道吗?我见你第一次就喜欢上了你,你那阳光的身姿感染了我,让我久久不能自拔。我渴望每次见到你,可不敢靠近你。我怕我高攀不起...”
“别说了,傻瓜,你还没看出我的心思来吗?要不还能陪你来发这神经。”
我们手挽手爬到山顶,这时候天逐渐放晴了。看着风吹过她凌乱的秀发,小脸更加的妩媚动人,嘿,别看了,走吧!以后让你看个够。不知不觉天色已晚,我们加快了脚步,回来已经是华灯初上。饭后我对她说赶紧回家去吧,要不然家人该着急了,突然她抱着我给了我深深的一个吻,消失在夜幕中。这一天我收获了爱情,原来爱情是如此的美,我傻傻的笑了。
接下来的日子总是在甜甜蜜蜜度过,我们和其他情侣一样,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我心里暗暗下决心要对她一辈子好,可是我们门不当、户不对,何况我不是本市人,最终她父母还是没有同意我们的婚事。那一夜她依偎在我怀里,只见她泪流满面,少了往日阳光面容,多了几分忧愁。她说她不能看着自己的父母受死受活的,何况他们就我这么一个女儿,我们分手吧,忘掉这一切吧!
经过这场恋爱的失败,我辞去了工作,离开了我伤心的城市。去了某市的一家报社,然后没过多久,再一次辞职。我总在想有那么一天,她打来电话,说她父母妥协了,终究是没有等来。
春去春又回,一晃几年过去了,听说她要嫁人了,男方非常体贴她,对她也很好。问我能来参加她的婚礼吗?我沉默了。在一旁的媳妇看出我为难的样子,对我说,是你那个她打来的吧,我说是,她要结婚了。她让我去参加。算了,还是不去了一切都过去了。珍惜眼前的比什么都重要,我看看媳妇,欣然的笑了。
再一晃又是几年过去了,我已经是公司的业务主管了,工作上小有成绩。事业也很顺心。老婆贤惠,孩子懂事。无意间一个叫人间四月天的网友加我,我习惯性的点了同意。紧接着弹窗来了,嗨!帅哥,你是哪里的啊?刚才看你空间,文采太好了,有时间教教我呗。我回复,还帅哥,都胡子一大把了。只见她发来一个搞笑的表情。我噗嗤笑了,你是谁啊,我问道,你贵人多忘事,咋连我都想不起来了,还说要和我天长地久了,看来男人没一个东西,只是一句玩笑罢了。这下把我急的,对她说,你再不报上名来,就把你删除了...别...别...别,我是小贺。难道你不记得我了吗?随后她发来一张照片,我一眼就认出她来了。
三十多岁的女人更象一首精致的诗,诗中流淌着美丽与艰辛、温柔与忍让、善良。能再次见到她我很欣慰,这么多年你过的还好吗?我问她,她说不算好也不算坏,只是再也回不到过去了,找不回从前我们的身影了。慢慢的她成了我网络里的熟客,偶尔也会和她谈心,谈过去,谈未来。突然,她说,有没有想见我的念头。我说没有,我怕见了你旧情复发,那就了不得了,把你烧着了怎么办。呸!你就这点出息,我不怕你还怕什么,说好了有时间去看你。
我以为她只是说说,没想到现在就站在公司的楼下,让我很是难为情,虽然说来的都是客,但她的出现让我忐忑不安。当我站到她面前的那一刻,只见她的亭亭玉立,可以让这个灰色的城市变得灵性十足。与她聊天,常给你人生的启迪,让你沉静,教你努力,感受到生活的美好与希望。咋,不欢迎我啊,看你这表情,跟谁欠你二斤黑豆似得。我接过她的行李。
“你还是这个样子,和十年前一样,一点都没有变,怎么还是那样的缅甸。”她说。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我就是这个样子。”
安排她住下,我说,周末带你出去转转,略尽地主之谊。
不经念叨,周末很快来了。
“说吧!去哪里?”
“我想爬山,好满足你。”
“明天下雨你还去吗?”
“少废话,雷打不动,照旧。”
看她坚决的表情,仿佛又回到了十多年前的那个晚上。好了,你好好休息,明天我来接你。我快步的下楼去了。心里很是复杂,这一幕感觉就是十年前的那一幕,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情,就这样迷迷糊糊睡着了。一觉醒来已经是红日高照,赶紧起床刷牙,向她的住所飞奔而去,草草的用过早餐我们上路了。一路走来仿佛像是故地重游,既熟悉又陌生,熟悉的是面孔,陌生的还是面孔。
“喂!别那么自私,拉我一把呗。”她说。
我畏畏缩缩的把手伸了过去,手拉手一起爬山...
回来已是黄昏,早已饥肠辘辘了,我们双双进了酒吧,灯光虽耀眼,却没有那般喧闹;音乐虽劲爆,却是如瀑布般让人畅爽;红酒虽妖媚,却是那般的诱人。温和的服务生、帅气的调酒师成了这里最美的点缀。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似乎有了点醉意,一起回忆起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时而开怀大笑,时而抱头痛哭。狠这世道不公,有情人不能在一起,当回到住所,她抱住了我,乖,今晚留下来陪我嘛,我把她死死的揽入怀中,那一夜的缠缠绵绵,那一夜爱的死去活来,难道只为那一夜吗?
红日渐渐的爬上窗头,照在她那姣好的面容上,她拍拍我的肩膀说,一脸坏笑,帅哥!我会对你负责的。走了,明年再来看你。
看着她远去的背影一阵心酸,再见我今生最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