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北京青年周刊》就其于两年前刊登的《我们为什么要嫌弃张靓颖》一文对张靓颖造成的名誉损害发表致歉声明,但关闭了评论。
这件事缘起15年2月5日,《北京青年周刊》发表了一篇署名张纳的《我们为什么要嫌弃张靓颖》文章,该文章带有强烈攻击讽刺的性质,纯属虚构且捏造事实,被网络媒体广泛转载,这极大的损害了张靓颖的公众形象和声誉。张靓颖方多次要求《北京青年周刊》及记者张纳本人删除文章并赔礼道歉,但遭到拒绝。
多次交涉后,双方调解无果,张靓颖就该事提起诉讼。同年11月,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经过两年多的维权,张靓颖终获胜诉。于是《北京青年周刊》在微博平台发表致歉声明,向张靓颖道歉,但关闭了评论。
张靓颖本人也对此事做了回应,表示“当初出于为符合法律条款的起诉要求,才将北京青年周刊列于被告。但我的个人诉求从来只针对于这位“相关工作人员”,笔名为“张纳”的编辑。针对的内容并非转载部分,而是她利用贵刊的公共平台,肆意诋毁的个人言论部分。”通篇回应大气善良,是非分明,高下立见。
据了解,该文章记者张纳是张靓颖的黑粉,曾多次在公开平台发表言论恶意侮辱张靓颖。身为记者放大个人偏见,甚至“公器私用”发表带侮辱性的文章,带动群众舆论,诋毁自己不喜爱艺人,这是对记者这份职业的亵渎,对于这一类人或许根本不配称之为记者。
这份迟来的道歉与正义,张靓颖等了整整两年。就像当初张靓颖所说,相信法律能给我公平。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