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音乐精神在古筝演奏与教学中的美学价值

音乐
艺术研究
2018年01月08日 23:19

音乐美学对钢琴演奏和教学实践的现实意义.doc

刘娜

摘 要:古筝是一件古老的民族乐器,其音色优美、演奏技巧丰富,能够陶冶情操,净化心灵,受到很多人的喜爱。但是一些古筝学习者重视演奏技法儿轻视音乐审美,将音乐学习变成了一种工具和手段,使古筝面临严重的危机。本文以《谿山琴况》和《乐记》中体现的文人音乐精神为例,从古筝的表演、审美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三个方面入手,对中国古代音乐精神进行深入探讨和阐述,并与现今音乐进行对比,通过研究中得出对当今音乐的启发,为解决今天古筝演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性方案。

关键词:文人 音乐精神 古筝 审美 以人为本

中国古代文人将音乐与审美看成个人修养的重要部分,音乐活动作为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在数千年的艺术与社会生活中至关重要。历代音乐家与文人,留下许多宝贵的音乐美学论著,在多元化文化迅速发展的今天,仍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一、“弦、指、音、意”对古筝表演的影响

《谿山琴况》由明朝徐上瀛所著,是研究和探索音乐表演艺术内在规律的重要著作,也是一部比较全面而系统的由文人所著的音乐美学著作。徐上瀛在此书中提出了“和、静、清、远”等“二十四况”作为古琴表演艺术的美学原则。笔者认为此著作虽总结了古琴艺术的表演原则,但古琴与古筝同为汉族传统的弹拨类乐器,在演奏方面具有某些共通性,且《谿山琴况》中的一些观点是前人美学理论的继承与发展,是汉族传统音乐(器乐)表演艺术审美规律的集中体现,所以笔者选取了《谿山琴况》作为论述古筝表演的对象。

《谿山琴况》在表演本体方面,提出了“和、静、清、远”四个美学原则,“和”为首况,是琴乐追求的最高审美境界,在“二十四况”中具有指导性的作用。“和”有三个阶段,即“弦与指合,指与音合,音与意合”,这里涉及到琴乐演奏中弦、指、音、意的关系问题。创作乐曲的过程中,作曲家会考虑到乐音的“和”,演奏者要做到“弦与指合”,即操琴时首先要掌握弦的特点与规律,不可违背,这样才能得到和谐之音。“指与音合”则要注意到指法和对乐曲处理的问题,指尖与琴弦的每一次触碰,都要表达出音乐的变化。或轻灵、或沉重、或清澈、或曲折…… 所谓“音与意合”,是对演奏者的演奏心境提出的要求。倘若弹琴人自身无法投入情感,观者更是会“游移”在音乐之外了,“心”与“琴”相通,才能使音乐更具有审美性。最终达到的目的不仅仅是娱人,更重要的是为了自娱和自赏。但是想要有“意”必须先练其音,熟练的琴技是“意”的前提。而“意”与人的天性有关,但要通过后天的陶冶、修炼方可获得。这三个阶段是循序渐进的,经此三个阶段,才能得到“和”。

手指与琴弦直接接触,进而形成音乐。对于古筝乐曲的旋律与情感把握,应是由心到手,心手相合的。手指的速度、力度和指法等决定了乐曲呈现出的质量。所以,无论是古筝演奏,还是日常教学,一定要遵循《谿山琴况》中所说“弦与指合,指与音合”的原则,虽然徐上瀛在文章中以此来形容古琴音乐演奏,然而这八字同样适用于弹拨乐器古筝。扎实掌握古筝弹奏的指法、指序、指力、节奏、速度、旋律和情感控制,反复练习右手大指、食指、中指击弦的准确度和规定性技巧,有意识地感受每个音发声时力度、音色、音质的区别,适当追求这种意识的养成。要培养弹琴者与听者完整的听觉意识和敏锐的观察力,注重提高听觉审美的水平,是很有必要的。

音乐是情感的艺术,“情”是创作和演奏的灵魂,即是要重视心灵的体验。从古至今这一直贯穿于艺术作品创作和表演的审美思维中。古筝演奏时也很注重“情”的作用,表演者需要用心领会曲中之内涵,对音乐进行审美感悟。“音与意合”正是要“得之心应之手”,用“情”去体验作曲家的思想,这样才能呈现出有意义的作品。

在古筝学习和教学的过程中却有许多误区,人们往往注重技能的训练,把技术放到了第一位,忽视审美教育的作用,对音色、风格的掌握,和对乐曲内涵的理解缺乏足够的认识,更有很多学琴人仅仅为了考级而练琴。技术训练固然重要,通过训练能够弹奏完整的曲目,甚至参与音乐会演出、参加比赛,但究其根本,却只是机械地演奏,并不了解乐曲中内涵,不能完全表达出音乐中的思想情感,更不要提及“音乐中的精神”。上述情况在古筝的古曲演奏中尤为明显。筝曲《高山流水》,是一首文人气十足的音乐作品,前半部分形容高山巍峨,后半部分演绎水流激荡。无论是“高山”还是“流水”,都是被赋予“人”的因素。因为有人,才有此景。不了解古代文人的思想和美学意识,就不能体味乐曲中的自然情感。古代音乐的创作过程是音乐家美学心性的表现,身心从雄浑进入虚静状态,使得心无挂碍,化空灵为充实。

而一些教师在教学中也只讲授技巧部分,忽略了学生整体能力的提高。怎样培养有一定文化内涵和较高审美情趣的古筝演奏者,这是在现代古筝教学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学习古筝并不是弹奏几首乐曲就够了,而是要在拥有扎实基本功的基础上,最终提升自我审美,体验乐曲中所蕴含的内容、情感,乃至体会到作曲家向我们所传达出的思想與力量。在中国历史上,每位作曲家都带着年代的印迹。例如,宋人与唐人不同,宋人多于词调音乐中抒发出悲情意识,用婉约的旋律映射悲情与闲愁之美。可谓是春去春来花依旧,多情无奈惹闲愁。这种悲剧与闲愁乃是对人生的哲学思考,人生短暂如羁旅过客,世事浮云如白衣苍狗,由悲情而引发出的闲愁如何体现,如何排解?在欣赏或演奏古曲时,也要结合历史年代、社会背景进行审美的延伸。

在众多古筝曲目当中,演奏与欣赏的核心是演奏者对作曲家乐曲意境的表现与传达,是审美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内容。因此,在古筝教学的过程中,可以引入一些乐曲的创作背景与所要表达的内容,并做到声情并茂、情景交融,在练习中不断地去领会、去感悟乐曲所描绘的意境,同时多启发学生,让他们勤于动脑、敢于想象,能从不同角度的理解作品。在古筝乐曲中,虽然有些是对同一种事物的描写,但是乐曲的内涵与意境也不完全相同。例如《月儿高》中的月亮,由海上升起,静谧优雅,从开始直到沉没,有浩瀚的海涛,幽静的庭院,广阔的田野……这些描绘都映衬了月亮的特点。而《瑶族舞曲》引子部分由缓慢的节奏开始,一点点地渗入少数民族姑娘的音乐情感。 音乐非常柔美轻缓,这时的月亮要表现出明亮硕大、生机勃勃的感觉。所以在古筝教学中,对于乐曲意境的描绘一定要有所区分。又如《西域随想》,可以直观的感受出它不同于传统的筝曲,节奏富有律动感,旋律以新疆少数民族音乐为创作素材,充满了浓郁的西域风情。适当的情景带入既可以加深表演者对乐曲整体的理解,又可以在心中产生“意”,演奏时“音与意合”将乐曲的意境表达出来。

此外,还可以有意识的用乐句地呼吸或肢体动作等方面的讲解,来增强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在演奏时注意体会内心,透过肢体动作将心与音乐融为一体,这样的演奏才具有生命价值与和审美价值。总之,“音”要合于“意”,反过来“音”又对“意”起到积极的抒发与渲染作用。“音”与“意”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两者缺一不可。通过丰富的声音技巧来表现深刻的内涵,这种表演已不是技巧的展现,而是一种可贵的艺术创造。

《谿山琴况》对中国古代音乐美学研究给予重大的理论支撑。对于“弦与指合,指与音合,音与意合”的论证,以辩证统一的观点,从不同层次进行阐述,把主体的审美意识置于主导地位。其中音乐表演美学中“感知、想象、联想、意向、体验”这一过程,为古筝的音乐教育以巨大的启发,值得我们系统的总结和继承。

二、《乐记》中“以人为本”音乐教育理念

“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在我国拥有悠久的历史,早在先秦时期就有相关的音乐教育论述。中国古代历来重视儒家礼乐教育,《礼记·乐记》是我国先秦时期最重要、最系统的音乐美学论著,在中国和世界音乐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乐记》在汉武帝时编成的,编撰的主要依据是孔子弟子及后学者的听课记录。《乐记》集中地反映了儒家的音乐美学思想,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音乐美学体系,在中国美学史上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乐记》中通过对个体的教育行为和观念的培养,使得外在行为与内在修养相符合。这与我们音乐教育的目标相同,《乐记》音乐思想在今天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有教无类”与“因材施教”

从音乐教育目标看,音乐教育首先是培养的是人。而音乐对于心灵的塑造,人格的教化具有独特的功能。挖掘音乐的思想美才能更好地发挥音乐的教育功能,更好地为教育目的服务。孔子“有教无类”与“因材施教”的教育观念,对古筝音乐教育具有重要的启示。

春秋战国之前,礼乐教育都是官学,属于贵族享有。孔子创办私学,他坚持“有教无类”,打破了“礼不下庶人”的规定,百姓也都可以得到很好的教育。在当今音乐教育中,“有教无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有些教师对于那些音乐天赋好的学生,给予了很多表现的机会,而对于那些音乐天赋并不是很好的学生,并没有给予等同的重视。长此以往,那些天赋较差的学生就会产生自卑心理,对学习古筝的兴趣也会越来越低,不利于教学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所以,现在的音乐教育者应该学习儒家“有教无类”的教育思想,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以“以人为本”的理念的实施人性化教育。

孔子不光对每个学生的个性、特长和优缺点都掌握的十分清楚,而且相同的问题,他还会根据每个学生不同的特点来做出解答,这就是所谓的“因材施教”。如何在古筝教育中实现“因材施教”是当今音乐教育改革的一个重点。而如今很多教育者注重艺术教育的普遍性,却忽视了特殊性。孔子的“因材施教”就是要教育者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看到他们的个性与特长,尊重他们的需求与爱好,能够按每个学生不同的特点进行教学,重点培养各自的兴趣,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

在学习古筝的过程中,一些学习者却急于求成,缺乏毅力和耐心,基本功掌握不扎实,能力还停留在初级练习曲的阶段时就开始弹奏中级曲目乃至高级曲目,导致心理疲劳压力大,最终也失去了對古筝的学习热情。在教学前,教育者要对学生的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根据个体的实际情况和个性特长进行安排,以求正确把握教学进度,使学生能够适应,逐渐激发学习的热情。对音乐天赋较好、基本功掌握扎实的学生进行审美训练,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对于学习兴趣不高、基本功较差的学生,从培养对乐曲的兴趣入手,逐步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通过“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使每个学生都可以体验到习琴带来的快乐,树立健康的学习心理。

2.“为善”、“和志”、“成人”

音乐可以树立德行,完善个人的修养。《乐记·乐象篇》提到:“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也。”乐教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树立“德”。“德”对人的成长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音乐教育中,要用音乐来表达善、提倡善,最后达到人心向善,与人为善。孔子对音乐提出了“尽善尽美”的审美评价,荀子也认为音乐可以使人向善,可以使人与人和谐共处,有着移风易俗的作用。正如《乐记·乐施篇》所说的:“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乐是圣人所最喜爱的。它可以使民心向善,即所谓“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乐”对于个体不仅能抒发情感,还可以塑造人的意志品格。正所谓“反情以和其志”。《乐记·魏文侯篇》中郑国、宋国、卫国、齐国几个国家的音乐有着不同的特点,对人的意志与性格也产生了不同的影响。“反情”并不是要人没有感情,而是通过“乐”来让人的情感不受外界不好事物的干扰,保持心灵在正确的道路上,成为人所追求的东西,才能“和志”。人们通过“乐”对内心进行引导陶冶,对自身的心智与意志进行锤炼,再加上“礼”对人行为的约束,最终才能树立完整的人格。在古筝曲中,无数的乐曲向我们传达了《乐记》中所描述“乐”可以使人向善、使人和志,最终成人的功能。例如古筝协奏曲《临安遗恨》取材于传统乐曲《满江红》,描绘了南宋民族英雄岳飞被奸臣陷害,囚禁于临安狱中,在赴刑场的前夕,表达了他对家人的思念,对奸臣当道的愤恨和报国无门的无奈,也寄托了作曲家对英雄的哀思,对受教育者爱国主义思想教育具有重要作用。“与人为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在进行音乐教育时必须要向学生灌输的价值观,“反情和志”、“知乐成人”则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共同努力的方向。

结语

古筝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厚的文化底蕴,是中国传统的民族乐器,徐上瀛《谿山琴况》所提倡的“弦与指合,指与音合”为古筝教育提供了技术性的指导,掌握古筝的演奏艺术,这就如同盖楼,地基越是牢固,楼才能建的越高,对于古筝教育工作者,扎实的功底和良好文化修养会对学生产生重要的影响;“音与意合”对学生提出了音乐欣赏与表演的审美要求,如何去发现美、鉴赏美和创造美;在进行古筝教学的过程中,只有充分发挥古筝自身的魅力,才能激发学生学习古筝的热情,才能培养学生的审美力和创造力,只有在对美的追求中不断提高演奏技艺,才能而真正掌握古筝这门艺术。《乐记》中儒家的音乐思想为教育者提出了“有教无类”与“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培养人心向善“与人为善”,最终使受教育者达到“反情和志”、“知乐成人”的目标,使得精神得到升华,情操得到陶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作为受教育者,平时也要勤学苦练,牢固掌握各种指法、指力等技巧, 加强理论知识和文化艺术的修养,不断提高审美能力,创造出优秀的古筝乐曲,最终达到“与人为善”、“反情和志”、“知乐成人”的教育目的。我们应当继承古代优秀的音乐教育思想,不断的发展与创新,才能培养出更多优秀的古筝人才,更好地发扬古筝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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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沈阳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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