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好声音》版权被收回,浙江卫视、明星导师究竟何去何从?

综艺
青木堂堂主
2017年03月14日 21:37

《中国好声音》版权被收回,浙江卫视、明星导师究竟何去何从?

文|青木堂堂主

如今的综艺节目越来越多,呈现出百家争鸣的局面,你方唱罢,我登场。但是内地有不少综艺节目的形式版权都是引用自国外,如果双方就版权问题谈妥,引用问题也无可厚非,观众喜爱就是最好的证明。

比如说,浙江卫视的《中国好声音》(后改名为《中国新歌声》)从第一季播出开始在收视率上就在国内综艺节目上遥遥领先,一度压制住了湖南卫视,甚至连央视都夸奖了它。它成功的原因无外乎以下三个方面:

  1. 视听效果好

  2. 规则较为公平

  3. 选手实力比较强

究其根本,三个方面最终都要归根于这个节目的策划。

可以这么说,没有这么好的策划,不可能有这么出彩的效果。那么说,浙江卫视的策划能力很强了?

不!

先给大家看一个大图。

看不懂?那堂主给大家解释一下:

中国好声音的版权归荷兰版权方Talpa公司,由中国的星空华文传媒向荷兰Talpa公司申请授权在国内制作播出,然后荷兰Talpa公司同意授权。

然后星空华文传媒将这个节目交给自己的子公司灿星文化公司和浙江卫视旗下的蓝巨星公司联合制作发行。值得一说的是,星空华文传媒公司的CEO就是灿星文化公司的总裁。这个人叫田明。

本来这也挺好,符合法律流程,节目的授权方和被授权方互得利益,皆大欢喜。

但是炸弹在悄悄地引燃...

在2016年,第五季的中国好声音(但是已经改名为《中国新歌声》)开播,首先的节目名出现了大改,这让观众顿时懵逼了起来。并且在节目中,导师那英在拉学员时多次提及:“我在之前的另一个节目中,培养出好几个冠军。”随即导师庾澄庆便善意提醒:“那个节目不能提。”这时更让大家好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这个炸弹终于炸了...BOOM!!

前几天,一份星空华文传媒致歉荷兰Talpa公司的道歉信在网上被披露。

注意这份道歉信在2015年8月就已经签署了!

现在说下道歉信的大致意思:

星空华文传媒已经要求其子公司灿星及浙江卫视旗下蓝巨星国际传媒公司承诺,会将私自注册的涉及好声音的商标都归还给荷兰Talpa公司,两家公司也都同意了该承诺。

道歉信至少说明了三个问题:

  1. 《中国好声音》的第二到第四季,是由灿星公司的关联公司星空华文公司与荷兰Talpa公司签署《模式许可协议》从而得到授权,然后再由星空华文公司交由灿星公司制作并在浙江卫视播出的。

  2. 根据荷兰Talpa公司与星空华文公司签署的《模式许可协议》,未经荷兰Talpa公司同意,被授权方,包括制作公司灿星和播出平台浙江卫视都不能自行注册商标,星空华文公司有义务约束有关各方的行为;

  3. 灿星公司和浙江卫视显然违反《模式许可协议》,私自注册了多个商标,在被荷兰方面发现后,星空华文公司代表灿星公司和浙江卫视包括浙江卫视旗下的蓝巨星国际传媒公司承诺将归还这些非法注册的商标。

看完以上三点,最重要的就是说:

在《中国好声音》前四季的合作期内,蓝巨星和灿星将《中国好声音》这个品牌已经注册为自己的商标。并且灿星方面也承认了这个事实。

此前在2016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审查委员会有关“好声音”的商标裁定中,明确指出:

蓝巨星国际传媒的行为明显违背了《中国好声音》授权许可协议约定的内容,具有进行不正当竞争和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注意一下时间:道歉信签署在2015年8月,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处分实在2016年11月份。

由此看出,灿星的这封道歉信是国家工商总局注销浙江卫视蓝巨星《好声音》商标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里堂主有个疑问,因为星空公司的CEO和灿星公司的总裁都是田明。

也就是说星空公司与荷兰方面的任何协议规定,灿星公司是肯定知道的。但是浙江卫视却不一定知道。因为按照前面的推演逻辑来看,如果蓝巨星已经答应归还商标了就不应该违背自己的承诺,知法犯法,除非这个道歉信浙江卫视根本不知情!

假如浙江卫视真正地不知晓灿星道歉信内容,而灿星则是把所有责任成功推给了浙江卫视,浙江卫视这下就被尴尬地推送了舞台中央...心疼。

===我是堂主的分割线===

其实说实话浙江台是个不错的平台,但他们的地位也蛮尴尬的。灿星是制作方,浙江台是播出方,为了显得好像自己很有主导地位,浙江台硬是安排了自己人华少去主持。

据透露,在录制现场,灿星的人嫌华少说得太多,常常冲华少喊“说完就滚下去”。虽然没少被呼来喝去,华少也只能忍气吞声。

看看华少在录制过程中所遭受的侮辱,就会明白浙江卫视在其中的地位。灿星打压华少,明显就是在打压浙江卫视。

不难看出,在浙江台和灿星的合作中,浙江台是如何隐忍度日,打落一地银牙,直往肚里咽。

这下好了浙江卫视被灿星公司摆了一道,让浙江卫视处于尴尬的位置并且唐德影视获得了中国好声音的内地版权,这下浙江卫视真的是出于很尴尬的位置了。

除了心疼浙江卫视,还有四位导师,本来是最应该捍卫版权的音乐人也应该想想接下来该处理。

===我是堂主的分割线===

堂主想说,如今的社会是一个IP大热的时代,IP并不是指大品牌、大明星、大题材,而是指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一个产出内容最应该捍卫的东西,如果有人撼动了这块“蛋糕”,那就算被打脸也是活该。

所以处于这件事中的灿星公司是最应该受到惩罚的一方,而浙江卫视和明星导师应该擦亮眼睛,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制作出优质原创的节目,长此以往,才会立于不败之地才会受到观众和粉丝的追捧。

中国娱乐在线©部分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内地综艺
你该读读这些:一周精选导览
更多内容...

TOP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