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讲的事跟苏打绿有关,而刚好他们也在在今天发表了他们的第三张live专辑——《苏打绿故事未了音乐电影》中的两首歌:《故事 (Endless Story Live)》跟《未了 (Endless Story Live)》。
苏打绿在本月初忽然宣布完成《After Summer》巡回演唱会之后就会休团三年,突然来的消息让粉丝毫无心理准备,所以他们今年在最后几场巡回也成了重中之重的演出。
而在北京,广州的演唱会结束之后,苏打绿却在自己的社交平台发文,怒怼粉丝在演唱会上拍照的行为:门票是让你看演唱会的,并不是拍照,你真的没有那么多「理所当然的权利」。
以下为原文:
写在又一场演出之前。
之前在北京、广州演出后,在留言看到有人说「我花钱进去看演唱会,我就有权利拍照」,苏打绿完全不同意这句话喔,你真的没有那麽多「理所当然的权利」。
门票是让你「看演唱会」的,并不是「拍照」,或是给你任何方式去「複製」这场演出的权利。
唯一能储存的,就是你用心去感受,用五感去记录在自己的脑海。每个演出者的演出都有自己的个性,与能让自己演出舒服放心的条件,要求与规则也在开卖时就清清楚楚,从没有欺骗,如果不能遵守,真的不用彼此勉强,自己不愿意尊重,反过来指责开出条件的表演者,就是本末倒置啊,你可以选择不要来。
所以接下来演出要来的朋友,真的要慎重考虑再买票喔。希望明天香港After Summer的朋友,都可以做到,在《故事未了》、《In Summer》的观众都做到了的事。
大部份来了也完全配合的朋友,我真的感激你们,你们是我们的知音,让我们想要唱下去。
苏打绿总是不会忘记的香港,我们明天见喔,珍惜用音乐相聚的任何时光。
其实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在2015年12月12号,苏打绿在台北小巨蛋举行了“故事未了”演唱会,演唱会结束后,主唱吴青峰发文,称“要来说些丑话”,全文700多字,主要表达了对歌迷们在演唱会上录音录影这件事的不满。
歌手田馥甄也曾经因为演唱会上歌迷在用手机看直播而手撕过歌迷,田馥甄在微博上写道:“每次在演唱会上看见歌迷拍照录影都尽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能理解大家希望把美好画面捕捉下来的想法。我也尽量提醒自己要更加专业,闷在心里不想说出来扫大家的兴。但你这则白目的发文完全引爆了我这次巡演隐忍的心情,在演唱会上看直播真的踩到了我的底线。”
花钱看演出掏钱去听歌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也是对原创音乐甚至所有音乐的一种最直接有效的支持与尊敬。但是从粉丝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又是不一样的说法。
大家都觉得花这不菲的钱去看你们的演唱会,难道一张照片也不能拍?起码可以在朋友圈晒晒证明我在现场嘛。你们这样我只能无声无息地看完整个演出,连装个逼都不行了呀!
当下的一个趋势也确实如此,每当有巨星的演唱会时,当晚的朋友圈,微博必定会铺天盖地的出现演唱会现场的图片,音频及视频等。甚至有的粉丝直接在演唱会开启了直播模式,边看演唱会边赚钱两不误。
而这次苏打绿发表文章,虽然获得了不少粉丝的支持,但也遭到了很多反对的意见,很多留言都直指一个点——认为苏打绿耍大牌。
关于“耍大牌”这一点,从来就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或者标准,很多时候都是从个人的角度判断,当明星做出了一些与自身利益价值观严重不符的事情时,“耍大牌”这一标签就很容易产生。
美国说唱歌手坎耶·韦斯特在2015格拉斯顿伯里音乐节上动用了三架直升飞机,还特意命人为他的250人大团队建相应场地,并且还要求音乐节现场要有一块场地专门作为自己的私人停车场,种种现象都有耍大牌的嫌疑,但是有网友却说,“人家是当今世界上最伟大的摇滚明星,这些巨星级要求有什么奇怪的?”
相比起以上作行为,苏打绿只是要求粉丝们不要在演唱会上拍照录像,简直是小儿科。让我们回到问题的关键:究竟演唱会上我们应不应该拍照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章第一节第十条中,第五项复制权里就明确指出了“录音录像”是要经过著作权人许可才能进行的行为,第十一项中也指出若要公开传播作品也应该得到著作权人的授权,第十三项也大致是这个意思。那就是说,观众在观看演唱会的时候若未经允许是不能进行摄影录像的,而且也不能擅自上传到微博等公开网络平台上。
所以你以为你花钱买的是一场表演?其实就只是买了一个座位。
虽然有着法律明文规定不能在演唱会上拍照,可是一上社交平台,我们还是能够看见很多关于演唱会现场的照片,不管是官方的高清照还是粉丝拍的那些惨不忍睹的低像素照片。
有人就想问了,凭什么人家能拍而我就不能拍?
瑞士心理学家荣格早就提出了“集体无意识”这个概念,如果缺少了有意识的引导,人们就会无意识地进行选择,在我们今天讨论的这个问题当中,在这个手机摄像技术如此便捷发达的时代里,人们在一场自己喜欢的演唱会上,其“无意识的选择”就是掏出手机拍照记录,而“有意识的引导”则是那醒目的禁止拍照标志。
但人们一旦看到有人打破了原先意识的引导并且做出了有利于自己的行为,那么,无意识的选择就会再一次侵占人的意识进而上升为“有意识的选择”,也就是选择了迎合自己内心的行为(忘记警示标志并迅速掏出手机拍照)。
在演唱会上,想要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留下一份纪念,这是大家都想要做的事情,听起来好像并没有问题。但是你的这个小小举动,却会影响到很多的东西。
歌手举办演唱会,都是希望给大家呈现最好的音乐。你为演唱会付出的票价,并不仅仅包含了歌手的表演。还有现场的灯光舞美,音响设施,舞台打造,这些都是智慧的结晶,所以你凭什么可以拍?我相信大家到电影院看电影都不会偷偷的录制下来,其实演唱会也是同理。
第二拍照会影响到其他人及歌手在台上的表演,当你想认真地感受歌手的魅力时。这时左一个手机,右一个相机,旁边后面的还会让你闪开点,挡住他拍照了,这时的你怎么想?而在台上的歌手同样如此,演唱会是需要交流互动的。而如果只是需要听歌拍照,还还不如回家用手机听歌来得方便。
第三就是肖像权问题,在日韩地区的明星演唱会,是严令禁止拍照的。如果有拍照行为,工作人员会立马制止,有必要的话还会将你驱逐出场。而在中国,似乎没有听说过因为拍照原因而被驱逐出场的新闻。但其实你在演唱会上所拍的照片,都是没有版权的!
基于此,明星开演唱会时一定要跟粉丝们提前沟通好,如果可以接受拍照的,那粉丝适当地为自己留下纪念未尝不可。但如果不能接受的,务必进行强调。同时也呼吁粉丝,请尊重明星及工作人员劳动的成功。
粉丝与明星之间应该是相互尊重,尊重彼此的想法,在两者需求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这样才是正确的做法。
有一部分美丽虽不能被相机定格,但能记在脑海已是一种莫大的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