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网友提出,《向往的生活》第8期使用了作词作曲演唱的歌曲《你有多久没有看过星星》,大概出现在32分-33分钟部分。
但节目视频中没有标注歌曲及创作者信息,与栏目组沟通未收到回复,因此通过微博对节目组提出交涉。
10日,《向往的生活》栏目官微以这样的口吻回复了陈小熊同学的诉求:
“您好,关于您提出节目中使用《你有多久没有看过星星》是否侵权问题,我们共同探讨:”
节目方的基本观点是:电视台使用音乐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按照惯例向音著协统一缴费。
在评论下方,官微君还告诫评论的网友们不要说“蹭热度啊什么的,特别不好。”
正如官微所说,综艺节目大量使用的音乐,音乐产业无疑是最受伤害的。官微也坦承,“事实是综艺节目的音乐版权一直是个问题,(所以)我们说了是探讨了。”
电视是视听艺术,听是电视内容很大的一部分。过去电视和音乐密不可分,所以才有了我们喜欢的MTV和层出不穷的音乐节目。
像《向往的生活》这样,层出不穷的真人秀节目中,片段式、多层次的背景音乐创造了不少经典叙事。
比如《极限挑战》中王迅的大牙,搭配韩国歌曲“呀呀呀”的BGM已经成为了人物标配。《花儿与少年》中更是把BGM运用到极致,据网友统计,共使用了百余首来自各国风情的背景音乐。
但随着音乐产业化的进程,音乐人版权意识的增强,电视产业和音乐产业相互独立、相互竞争的部分,矛盾点也就逐步显露出来了。
在大多数情况下,电视往往是更具有话语权的。为了电视节目需要,一些歌曲在登上晚会之前被要求改歌词。
《中国话》登上春晚时,把歌词作了不小的改动。
《大王叫我来巡山》上晚会时,也把争议语句作了改动。
原句为:还不粘人的小妖精
原句为:抓个和尚做晚餐
也就是说,只要电视台使用的歌曲,就是不违《著作法》的。而电视台要使用你的歌曲,不仅不需要获得许可,还可以对歌曲进行调整。
这就是两个行业在同一个文娱市场上的不平等现状。电视是大众媒体,身兼多重社会功能,话语权自然更大。而音乐更是字斟句酌的创作成果,如果你是原作者,你会允许他人“肆无忌惮”地修改你的作品吗?
而随着音乐产业的壮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站出来,挑战这不平等的行业话语权分配。
之前在高晓松“唠叨”张杰演唱《默》未获授权、Vitas团队也言辞拒绝迪玛希演唱《Opera 2》时,梅丸君就和大家讨论过电视节目中使用歌曲,尤其是翻唱歌曲时的版权操作,也就是统一和音著协联系。
但目前让双方都有尊严的解决办法,只能是依靠“道德”。也就是说,使用者告知原作者,尊重并取得原作者的同意下再使用。
因此,《向往的生活》官微降下身段去“探讨式”回应,是危机公关中很巧妙的方法,也应当被表扬。
而同样需要强调的是,音乐人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利益,不仅不应当被指责“蹭热点”,反而应当值得鼓励,他们其实是在争取整个行业的话语权。